世界知识产权日集佳系列活动报道之一:协助中华老字号“一得阁”打假维权

2007-04-26
编者按:
   2007年4月26日是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是全世界知识创造者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的节日,目的是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
   维护知识产权,是尊重别人劳动成果的体现。维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查获了多少张盗版,查处了多少假冒商品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普及知识,全面提升市民的维权意识。这也是每个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家中国最早成立的大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集佳利用知识产权日的良好契机,一如既往地履行社会责任感使命,凭借自身独特的专业优势和实力,与知名企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型媒体合作,从多种角度展开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旨在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正如集佳从1995年成立开始,就在公司的宣传册中表述:“集佳热忱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公众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并以造就二十一世纪中国最优秀的知识产权人才为已任。”




 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清朝同治四年(1865年),以墨汁产品名扬于天下,距今已有近140多年的历史。“一得阁”牌商标连续十几年被评为著名商标,2005年再次荣获北京市著名商标。 2006年企业被荣誉评为“中华老字号”,一得阁墨汁系列产品被评为北京市及非物质遗产,其产品配方被列为国家级保密项目。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浓缩了中华文化产品上百年历史,代表着书画用品最高荣誉的中华老字号,却在近些年日渐遇到维护自有知识产权领域的难题,特别是受到严重的假冒侵权产品的困扰。一时间,假冒产品充斥市场,鱼目混杂。据一得阁公司介绍,“目前部分墨汁产品采购商,错误地以为一得阁公司得总部在山东,甚至在展会上竟有人询问北京一得阁是否是山东一得阁产品的经销商。”如此尴尬的局面,足以反映目前墨汁文化产品市场的商标侵权现象之严重,个别造假者不但公然制假售假,还企图混淆视听,完全是一种对法律的漠视行为。

         就在近期,一得阁公司又接到大量投诉,称山东临沂地区,有个别企业大量生产和批发一得阁品牌的墨汁产品,产品价格却明显低于正常市场水平。对此信息,一得阁的公司领导十分重视,一边安排人员核实情况,一边积极寻求合适的解决途径。经核实,一家名为郁金香墨业有限公司的墨汁生产企业,竟打着北京一得阁墨汁的旗号在肆无忌惮的大量生产假冒“一得阁”和“北京”牌的墨汁,并且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销渠道,鉴于案情的复杂和重大,一得阁公司专门委托在反假冒工作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法律服务机构——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力图稳妥而有力的一举打掉这个制假贩假窝点。

         接到委托后,集佳立即组织调查维权部专案律师,前往案发地区,再一次核实了侵权事实,并准备了完整的证据材料,向山东省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该局分析案情后,决定与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开展一场联合执法行动。次日,由多名工商局和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在投诉人的带领下,径直前往侵权企业,经过一番仔细搜查,发现 “一得阁”墨汁115箱,标识近600个,包装盒近400个,商品说明书100份,经过一得阁公司技术负责人现场鉴定,以上查扣物品均为假冒侵权货品。鉴于此,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对以上侵权货品予以查扣。据代理律师透露,该案的涉案较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侵权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依职权可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在进一步的审查处理过程中。(以下为现场拍摄下来的侵权产品)

    


 2006年4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国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以重焕中华老字号企业生机。然而,从老字号企业和市场所反映的情况来看,老字号企业由于品牌知名度高,所积淀的历史文化以及精神层面的无形资产巨大,又加之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市场上针对老字号的侵权现象日趋严重。如同一得阁公司所面临的假冒侵权问题,困扰的已不是一两家企业,而是整个行业的普遍问题。鉴于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重视保护我们的中华老字号。一方面,为减少、避免字号与商标以及字号之间的冲突,企业名称登记部门和商标注册部门应承担更大责任,更为主动地介入企业老字号保护工作;另一方面,作为老字号企业自身来讲,应提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积极把握机会,利用各种优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加强商标和字号的保护,实现企业的发展。再次,中国老字号作为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共同财富,应该积极的树立自觉维护保护的意识,杜绝不正当利用和侵害老字号品牌的行为。 

         4月23日,《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开始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



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小知识
          一、“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
          根据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的日期。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二、“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标志”介绍
                                                               
          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标志主体字母为“I”、“P”、“R”,是知识产权英文表达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的首写字母,三个字母变形组成一个活跃的人体形状,意为“知识以人为本,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权利人的利益”。标志包括主体字母、“宣传周”日期及中英文名称三部分,体现与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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