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形成行政和司法相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2004-12-16
中国已形成行政和司法相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据公安部消息,中国已形成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互相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履行国际承诺。目前已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齐全,适合中国国情和发展水平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和执法体系,已形成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互相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近期,国务院成立了以副总理吴仪为组长,12个部门为成员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与此同时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查处了一大批犯罪案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了很大起色。

但是,中国的知识产权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状况还没有完全改观,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

据介绍,各级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与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持续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将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发起一次全面、猛烈、坚决的打击行动。

公安机关将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确定打击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对突出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做出专门部署,下决心侦破一批侵犯食品、药品商标,驰名商标的,发生在进出口、批发等重点环节的,性质恶劣、反响强烈、影响面广、屡查屡犯的大要案件和跨国跨境犯罪案件。

同时,将集中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水平。

此外,公安机关将积极开展和参与双边和多边国际执法合作与交流,努力建立一种平等、互惠、积极、高效的知识产权国际执法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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