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生效

2004-12-02
我国《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生效

11月28日,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会徽在上海揭晓。世博会会徽的知识产权随即获得国家级行政法规的严格保护。

根据12月1日开始生效的中国《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

该条例法定的保护对象包括: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等。

 

相关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