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智慧财产局修订《非传统商标审查指南》

2025-09-26

  中国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TIPO)为配合2024年5月修订的《商标法》,已修正《非传统商标审查基准》,该修正基准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修正条文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特别说明:

  “需特别注意,非传统商标所保护的主要显著特征不同于文字、图形、符号等传统商标的平面要素,而系颜色、立体形状、动态、全息图及声音本身等特征。以立体商标为例,其显著特征指商标应用于商品本身或其包装容器时,由长、宽、高构成的整体三维形态所产生的商业印象。如申请人仅以虚线方式呈现产品特定部位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或仅声明不主张某些形状的商标权利,却未清晰精确地展现拟受保护的立体商标形态,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说明或将申请修正为传统(二维)商标。”

  此外,因应审查实际需求,本次修正同步增订立体、颜色、动态及全息图商标的描述范例,为申请人与审查人员提供具体参考。(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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