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出台2012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我国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新闻出版业走出去进行全方位布局。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我国大力发展版权贸易,缩小版权贸易逆差,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推进器。
新闻出版业走出去是推动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方式。国外的新闻出版巨头无不以全球市场为目标,其国际贸易份额都在60%以上。“十一五”时期,我国新闻出版业也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我国出版物已进入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版权贸易逆差由“十五”末的7.2∶1缩小至2.9∶1,版权输出数量和品种不断扩大。但整体而言,版权贸易逆差依然严重,在海外市场创出品牌的重点产品不多,在国际主流社会形成影响力的精品缺乏。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意见》明确,力争到“十二五”末,版权输出数量突破7000项,引进与输出比例降至2∶1,力争持平;数字出版产品和服务出口金额突破10亿美元,年均增长30%以上;实物出口数量突破1150万册(份、盒、张),出口金额突破4200万美元;印刷服务出口规模总量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
“一号文件” 集中梳理了近年来我国推动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的优惠政策,涉及外贸、税收、专项资金、外汇等诸多方面,同时出台了10条“新政”促使各类资源向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目标倾斜。
出版资源方面,支持创办完全面向国际市场的外语类期刊,对完全针对国外外语市场开展出版业务的企业给予特殊扶持政策等;指标考核方面,在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中新增新闻出版产品与服务出口年收入、从事国际业务拓展人员数量两项指标,在国家“十二五”重点出版物选题规划中增加走出去选题的数量和品种,在新闻出版单位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增加走出去的相关考评内容;版权贸易方面,对版权贸易输出与引进逆差超过1∶3的新闻出版企业实行重点监控,鼓励和支持网络出版单位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有国际在线内容增值服务市场需求的网络出版单位建立境外服务网站等。
“一号文件”显示了政府部门推动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的决心,但走出去的主力是企业。企业作为版权创造和输出的主体,只有充分利用政策的大好形势,面向国际市场,打造顺应国际形势、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走出去之路才能变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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