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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772期(2020.06.29-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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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佳动态Unitalen Activity
  • 集佳律所党支部荣获2019-2020年度朝阳区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之际,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下发文件表彰2019-2020年度朝阳区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及个人,集佳律所党支部被授予“先进党组织”光荣称号...
行业动态IP News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延期举行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及变更抽签方式的通告
  • 我国拟修法促进专利实施运用
  • 精心用好“工具箱”赋能商标审查“提质增效”
  •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关于共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联合声明
法眼观察Lawyer's Analysis
  • 在撤三案件中不规范商品如何提供使用证据?顾名思义,“不规范商品”系与“规范商品”相对而言的,那么如何界定是否为规范商品呢。通常所谓的规范商品或者不规范商品均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进行界定的,表内明确包含的商品,我们谓之“规范商品”(说明:目前“五方”中的商品也被视为规范的商品),表内不包含的、也就是表外的商品,我们称之为“不规范商品”...
论坛博览Weekly Point
  • 浅析专利中有益效果与必要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摘要: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之区别于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他技术方案。有益效果是指由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是由所述的技术特征必然产生的技术效果。在实际撰写过程中,为判断当前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中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可以通过从技术特征-解决技术问题-实现预期有益效果的分析推导方式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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