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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日第二次修订《专利法》 |
2001年7月1日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实施, 其进一步加强了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并大大简化和优化了专利审批程序,使得专利法更加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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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日《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
针对专利法的修改给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带来的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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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日《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 |
最高法院印发《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规定要求自7月1日起,对涉及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由北京市有关中级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和最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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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7月2日《知识产权署署长(设立)条例》 |
1990年7月2日《知识产权署署长(设立)条例》生效,香港设立了专门负责管理各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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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7月2日《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
1993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从而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了初步完备的法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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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7月4日中国递交《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加入书 |
1989年7月4日,中国递交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的加入书,于1989年12月4日生效,中国成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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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5日《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决定》 |
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决定》,这是我国第一次在立法上正式确认了侵犯著作权罪,它标志着我国对著作权保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开始与国际接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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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
我国于1995年7月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其中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书面申请并附送注册商标的注册证书复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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